首页 |  关于我们  |  楼市资讯  | 行情播报 | 新盘信息 |  往期杂志 | 广告服务信息互动 |  人才招聘  | 房产论坛
  楼 市 资 讯
  市 场 分 析
  业 内 政 策
  楼 市 报 道
  媒 体 声 音
  市 政 规 划
  商 业 动 态
  地 产 言 论
  装 修 装 潢
  房 产 知 识
选 项
关键字
楼 市 报 道
任志强:银行坏账或重
齐骥:增加保障房供应
财政部:企业改制重组
房产税不再“内外有别
房产税不再“内外有别
前套结清,第二套最高
沪公积金贷款总额最高
北外滩交通枢纽选址提
[提问区县长]浦东打
"虚拟办公室"惊现恒
您的位置:首页 -> 楼市资讯 -> 信息详细
 
 
规范集体用地入市 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商品房
 
  上海证券报   2008年11月20日
  
        [提要]国土资源部近日强调,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行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住宅。

    
            国土资源部近日强调,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行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住宅。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强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和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

    
             地流转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制度创新。

    
             通知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非农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国家征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国防、军事等公益性用地继续实行国家征收;除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农村村民法定的宅基地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宅、不得建设高尔夫球场、不得建设其他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严禁未经批准将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先行做到耕地占补平衡。

    
              通知表示将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建立与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制度相衔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制度。根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的实际需要,本着统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完善土地有形市场的功能、布局,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严格限定使用范围,明确审批程序。划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或进入市场流转时,应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编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计划,报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核准后,由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
暂时没有相关内容.......
   
  Copy right 2004-2005 www.loushi-s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版权归上海楼市广告有限公司所有 沪ICP备05012023号

站点导航 联系我们